1、在商业公共登记
一般而言,公司解散程序多是通过股东们共同决议发起的,决议通过后须将其纪录在商业公共登记处。审计师需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注明,并说明公司解散的原因。此时,公司的法律能力依然存续,且会一直持续到后清算完成为止。
2、清算
清算的程序则是发生在股东同意公司解散之后,一般而言,会需要任命至少一名清算人来执行,这名清算人也会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旦清算人名单被纪录在商业公共登记处之后,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就不能再参与公司业务了。
3、公布资产负债表
这时清算人会接手公司的未决业务,着手处理未付债务,终拟定一份资产负债表,分配剩余债务或是利润。此份资产负债表会被公布在《联邦公报》上,每十天公布一次,总共需要公布三次。在这段期间,股东们可以在公布那天开始的15天内向清算人提出其债务权利。
4、召开股东大会
等到期限结束之后,清算人需再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批准终的资产负债表,并分配剩余的款项,注销股份。
5、申请注销
清算程序结束之后,需要到公共商业登记处和外国投资国家注册处将公司进行注销。在清算完成的一个月之内,清算人还需要提交该会计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和每月申报表。清算人后须在联邦纳税人注册处取消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