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师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公司员工的工资申报表,税务局将对公司进行纳税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尽快处理公司账,并提交教师审核。第一次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截止日期为3月31日/12月31日,80%的香港公司将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年结日);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尽快安排相关交税工作。
香港公司年审延期处罚规定:
1.罚款金额自成立公司周年之日起天内计算HK$105;
2.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42天以上但不超过3个月的罚款金额HK$870;
3.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以上但不超过6个月的罚款金额HK$1,740;
4.从成立公司周年之日起计算6个月以上但不超过9个月的罚款金额HK$2,610;
5.自成立公司周年之日起计算9个月以上罚款金额的,HK$3,480;
6.税务局还将对过期未年审的公司进行处罚HK$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