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账方面,国内公司做账采用的是复式记账法的原理,香港公司也大致采用这种原理。对于两者的做账,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
做账周期不同
香港公司为年度做账审计报税
香港公司做账是按年度来做,香港公司收到税表要报税是在公司注册的第18个月,之后是每12个月做一次账;
内地公司每月均需进行做账
做账资料不同
香港公司
银行月结单及流水单
销售票据:发票、合同;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周年申报表、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D1表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
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内地公司
销售发票:即开给客户的发票,附带送货单、合同
进项发票:(从供应商那边采购原材料、商品索取的发票)附带供应商送货单、合同
费用发票:厂房或办公室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等,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设备等发票,在交际过程中的吃饭、住宿的发票,过路票、送货、加油票、打的、坐公交的发票和企业注册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款单、工本费及银行费用等以及其他与企业发生业务有关联的发票等
银行资料:基本户的每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基本户每个月的明细回单及扣税回单
员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公司为员工购买shebao或住房公积金,则需提供明细单
做账流程不同
香港公司
提供财务单据,进行评估、报价和付款
根据财务单据进行做帐;做账完成后,由香港执牌会计师进行审计
审计完毕后,由股东签署审计报告,会计师持签署的审计报告给到政府报税
审计会计师将相关文件返还给到客户保留
内地公司
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结账、对帐
编制准确完整的会计报表,并进行分析说明
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处理人员不同
香港公司
账务核数审计工作需由香港执业持牌会计师进行,并出具带有针对公司账务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地公司
正常由持证会计人员进行账务会计处理
从总体上来说,香港审计准则与内地相差不大,部分差异会体现在香港方面较为强调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内地则更强调账面价值;
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两地的会计准则都规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两地都将关联方交易作为处理的重点,但侧重各有不同。
应收款项
香港准则规定坏账计提范围比内地广,包括一切债权,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债券等。内地准则规定四类应收款项不能计提全额准备,而香港准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存货
内地准则规定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和分批实际法进行实际成本核算;而香港准则不接受后进先出和分批实际法,其余方法相同。
固定资产
(1)内地准则一般以资产的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但香港准则容许资产重估并考虑折现的影响。
(2)内地准则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香港准则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借款费用资本化
(1)内地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香港准则规定于为构建符合条件资产(例如厂房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支出、需长时间制造的存货、建造合同等)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2)内地准则计算资本化金额=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X专门借款加权平均利润,香港准则计算资本化金额=所有借款费用。
(3)内地准则规定暂时投资收入不得冲减资产成本,香港准则规定暂时投资收入必须冲减资本化金额。
融资租赁
内地准则的确认条件之一为低租赁付款额/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原账面金额,香港准则的确认条件之一为低租赁付款额/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无形资产
(1)内地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香港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例如:技术上可行,有足够资源完成发展项目,很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2)内地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香港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3)内地准则把土地作为土地使用权列入无形资产,香港准则把土地作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短期投资
内地准则规定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可按投资总体、类别或单项计提跌价准备。
香港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损益。
长期投资
(1)内地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成本法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溢价/折价摊销计价。香港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溢价/折价摊销-减值计价,非持有至到期日证券的投资主要以公允价值计价,且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2)内地准则规定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者净资产账面金额份额的差额为股权投资差额,并在投资期限摊销。香港准则规定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者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商誉,摊销期假定不超20年。
政府补助
内地准则规定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待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后记入资本公积;
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香港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债务重组
(1)内地准则规定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香港准则规定重组利得确认为收益。
(2)内地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香港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
非货币性交易
(1)内地准则不区分同类及非同类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换,香港准则区分。
(2)内地准则规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标准:没有补价时=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支付补价时=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相关税费;收到补价时=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X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税费。香港准则对同类资产交换不确认损益,换入资产账面金额=换出资产账面金额。对不同类资产交换确认损益,换入资产账面金额=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值。
相对于国内公司做账,香港公司做账则显得更加宽松一些,一般在国内做账时不能使用的收据和形式发票,香港都可以用广告等营销费、董事个人支出等都可以入账。对于企业来说,能够明显减少非业务性质支出,从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