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的目的是控制和减免因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水土流失,较准确地确定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实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编制阶段的确定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
编制的方案或设计应符合其所属阶段的内容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新建、扩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其内容和深度应与项目主体工程所处的阶段要求相适应。
已建、在建项目须直接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或技施设计阶段深度要求的水土保持设计。
在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前,应明确主体工程所处的设计阶段,并据此来确定水保方案编制阶段及其形式。
编制资料的收集
建设工程一般要经过不同的行政区划,跨越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基础的填方、挖方地段造成水土保持设施损坏的面积大小,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准确地进行水土流失预测,提出详尽可行的防治措施。
主体工程、临建工程、附属设施( 如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生活设施等) 、取土(石、砂)料场等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弃土( 石、渣)及工业和生活垃圾等方面,通过查阅项目技术资料及现场实测和预测,了解其开挖量、回填量、剥采比、单位产品的弃渣量等,预测各时段的弃土、弃石、弃渣总量,对工程相应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有决定性的导向作用。
合理、准确、阶段对应的收集此类资料,对水保方案的编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工程周边环境如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地面物质、植被,项目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气象、水文、河流及泥沙,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人口、土地利用、经济发展方向和水平等社会经济状况,项目区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施工工艺、采挖及排弃固体废弃物的特点,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等基础资料对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来说是Zui基本的,尤其在取料场、弃渣场位置的选定上更显重要。
由于一般工程基础对填筑材料的要求都较高,故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已定取料场的具体资料加以收集,从水土保持方面考虑取料场位置的确定是否可行;考虑弃渣与地方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尽量予以重新利用。准确了解周边环境状况,可以使所编制的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