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可以以有限公司结尾,公司名称包含以下字样会受到限制或者特殊审批:保险,银行,商会,特许,合作,帝国,市政,信用或者其他被认可相似的名称;
2. 董事要求:一位以上的公司董事,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
3. 股东要求:一位以上的公司股东,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
4. 会计师介绍信;银行介绍信;
5. 注册资本:标准50,000美金;超过50,000的注册资本政府每年加收USD1300;
6. 注册代理:所有公司须在巴哈马设立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
7.税收制度:海外离岸公司免除其在巴哈马的税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补偿以及从其他证券,债权中获得收入及其他公司收入。海外离岸公司没有财产继承和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