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开户资料
(1)开立账户的申请;
(2)由居住地税务机关签发的,进口用于商业活动的货物的国家登记证书副本;
(3)国家登记证书复印件;
(4)两份带有签名和盖章的公证书复印件;
(5)作为企业活动主体的居民—法人实体的注册文件及企业章程,以及对这些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公证书副本;
(6)证明有权代表客户签署现金结算文件的人员的身份证件(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银行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后保存复印件。
二、乌兹别克斯坦税务申报
1、报税时间:乌兹别克斯坦规定,纳税期为一个日历年度或其他期限,纳税期满后计算税基并计算应纳税额。一个纳税期内可以有多个报税期。不同税种的纳税期和报税期不相同,主要税种计税期为一个月,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并纳税,晚不迟于纳税期满后次月20日。
2、报税手续企业只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税务报表即可,因为企业在登记注册及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后者已将企业相关情况通知所在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