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办理江西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
南昌办理江西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文化局部门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向文化局提出申请,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窗口查验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若不符合要求、退回补正材料;
4、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5、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申请者提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并报送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南昌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流程:
1、注册并登录文化部系统;
2、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相关报告材料;
3、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文化厅(文化局)审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
7、予以批准;
8、提交纸质材料;
9、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南昌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
南昌办理江西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