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律师补充: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柯兵)近日,市人力资源局注销了东莞市聚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60家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许可证,公布东莞市永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塘厦龙背岭分公司等38家劳务派遣公司经营异常名录,还将2家劳务派遣公司列入黑名单。
据市人力资源局官网公告,60家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分布在长安、虎门等20个镇街,注销原因是“期满失效”与“申请注销”。
38家经营异常名录上的劳务派遣公司主要分布在塘厦、常平等13个镇街,纳入的主要原因是未依法履行变更许可手续、不按规定提交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以及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无法通过市场主体登记的联系信息与其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2家被纳入东莞市劳务派遣单位黑名单的公司分别来自黄江镇与东坑镇。其中,一家叫东莞市功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重大劳动违法行为;另一家叫东莞市湘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既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又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重大劳动违法行为。
据悉,市人力资源局每年都会定期公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与注销名单。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名单或名录对劳务派遣单位是一种惩戒及约束,也方便求职者了解存在问题的劳务派遣企业,从而选择有资质、经营规范的企业求职。同时,可完善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体系,运用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上述负责人通报,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审批有效的劳务派遣公司有884家。接下来,市人力资源局将力促我市劳务派遣行业充分发挥缓解企业结构性缺工、促进群众充分就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将毫不手软地惩处与曝光部分不守法经营的劳务派遣企业。
南昌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