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申请异议审查
目前DPMA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异议申请理由主要为:
(1)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之间存在混淆;
(2)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知铭商标之间存在冲突;
(3)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未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之间存在混淆危险;
(4)拟注册商标存在代理人抢注情况;
(5)拟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的其他商业标识(如企业名称)之间因存在混淆。
商标公告发布以后的三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可以向DPMA书面递交异议申请,阐述拟注册商标因何原因不得被官方注册(§37(6)Mark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