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注册申请时期公告和异议
在申请提交后的5个月内,商标局将向社会公告申请商标的信息。在这5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就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时间为:每年2月1日至3月15日;8月1日至9月15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1月1日至2月15日。
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异议书(异议申请书)、说明理由等方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书需要在收到受理通知后3个月内提交。在日本,商标异议是很常见的一种商标注册途径,也是审查中的重要一环。异议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使他人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对商标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准备,从而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模仿或仿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