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可提供筹备开办:南昌代办各类科室诊所、门诊部。包括:口腔科、医疗美容科、中医结合门诊部、医疗影像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消毒供应中心。我司代办筹建筹备南昌市各区县诊所、门诊部、医院的医院执业许可证。诊所升级门诊部、门诊部升级医院等。美容院改造成医疗美容诊所或美容门诊。
解决您的麻烦:
从递交申请到领取执照,均提供详细的指引和代办,并大程度在每个环节节省时间和成本,将医疗机构头疼的“筹备期”变成快捷便利的“直通车”。并且,基于丰富的医疗产业咨询服务经验,“未雨绸缪”的提出具有预见性的意见与建议,帮助新建机构少走弯路,健康发展。
我们能帮您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从前期的选址筹建到后期审批审核通过,全程一站式服务。提供申请设置批准书等一系列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文书编写。
帮助进行选址调研 → 图纸设计 → 获取 → 材料整理 →装修的审批、设计、 → 工商办理 → 医师注册等。
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流程为以下顺序:
1.设置人(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向区计生局提出申请。
2.区卫计局医政管理科进行相关性资料审。
3.材料齐全的,提交局长办公会按《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设置要求等相关规定研究。
4.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的,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符合设置条件的下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6.设置人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时限内完成筹建,筹建完成后,向区卫计局申请登记注册,并依法提交相关材料。
7.卫计局组织对其进行审查和现场验收。 8.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取得成立的批准文件,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取得商事主体资格;
2.按照规定须办理广东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许可的,还应当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3.符合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4.医疗机构名称符合有关规定;
5.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具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6.公立医疗机构还应当符合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诊所设置标准:
一、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 人员(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 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 设备:(一) 基本设备:诊察床 诊察桌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纱布罐方盘 药品柜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