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根据实际利润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可选择按季度或按年度评估企业所得税。如选定按年,纳税人应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根据核定利润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季度评估。公司法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其公司章程确定会计年度结束日,不必要采取1月1日到 12 月 31 日的会计年度。纳税期限是联邦政府的预算年度,目前与公历年度一致,即 1 月 1 日到 12 月31 日。
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
联邦宪法规定,只要出于非营利目的并且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政党、基金会、工会和教育及福利组织的收入可减免所得税。巴西的次级行政单位(州、联邦区和市)和寺庙也可以根据宪法规定免除相关税费。宪法规定的免税项目还包括书籍(根据第57/2020号判例还包括电子书)、报纸、期刊以及印刷纸。在满足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慈善、娱乐、文化和科学相关的非营利组织也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包括资本利得)。巴西政府对在特定经济活动领域表现优异的企业或设立在特殊区域的企业也给予税收减免。